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规范实习管理,使电信学院学生实习过程组织有序、科学规范、高效优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1、实习推荐程序。信息发布—应聘报名—资格审核—企业宣讲—面试(笔试)—公布面试结果—安排到岗实习。
2、电信学院办公室将对学生进行实习资格审查。具体包括:身体素质、专业学习状况、各类缴费、奖惩情况;对学生实行分级评定,分为优先推荐、正常推荐、暂缓推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列为优先推荐:
(1)考核成绩处于“优等”级别的学生
(2)学院虚拟公司中表现优秀者
(3)获得学院及以上奖学金;
(4)获得“院三好”或“院优干”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列为暂缓推荐:
(1)未缴清学费和其他费用的(家庭困难且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除外);
(2)在校期间,有重大违纪情况且受到学院行政记过处分以上的;
(3)在实习推荐期间表现较差,如出现宿舍卫生状况较差、打架、酗酒、旷课、夜不归宿等行为的。
除优先推荐、暂缓推荐以外的学生为正常推荐。
3、应聘学生参加学院招聘活动前,应事先认真细致考虑分析自身条件,摆正心态,找准定位,然后做出正确选择,避免选择企业的盲目性。
4、实习生面试规定:一般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结果。在等待面试结果阶段,原则上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其它单位的应聘报名。如果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面试结果,学生可以选择其它单位应聘报名,同时学院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取消该学生的原面试意向。
5、坚持“一次性推荐”原则。实习生上岗后,如属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辞职或辞退,学院将准予第二次推荐;实习生因违反用人单位规定导致的辞职或辞退以及实习生因不适应企业而辞职或违反学院实习推荐管理制度,学院不再对其进行第二次实习推荐。
6、实习规定。实习生顶岗实习必须在上岗单位实习至少3个月,如有特殊原因要提前离职必须先经电信学院办公室同意,没有实习完3个月而擅自离岗者,学院不再进行推荐。实习期间或实习结束后,依照学院规定上缴实习相关材料,如月度考核表、实习成绩鉴定表以及实习报告。未缴清学费的学生,电信学院办公室将名单通报实习单位,由此影响实习成绩或不能完成实习任务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7、毕业设计。毕业生接到毕业设计任务书后,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认毕业设计任务,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独立完成规定的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的设计成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设计内容;毕业设计结束后,依照“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格式)”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实习期间课程学习。因顶岗实习而不能在校完成教学任务规定课程的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离校之前在辅导员处备案,经辅导员确认后去任课教师处登记离校时间;在外实习期间密切关注学院教务信息,根据学院安排利用网络完成课程的学习;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参加理论课程的考试,如未参加理论课程的考试,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一律为零。
9、实习期间通信工具保持畅通,如变更及时通知辅导员和班委。